潮安县人民法院12月24日对潮安县磷溪镇“村霸”刘某强为首欺行霸市的犯罪团伙进行公开审判,6名被告人分别得到相应刑罚。
2012年7月,潮州市、潮安县公安机关根据省、市打击欺行霸市办公室转发的举报线索,先后在潮安县磷溪镇、湘桥区和汕头市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强、刘某顺、刘某贤、刘某跃、刘某歆、刘某通等6人,成功捣毁以刘某强为首的涉嫌欺行霸市的犯罪团伙,并缴获枪支1把、子弹4发等作案工具,破获该团伙实施的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等欺行霸市案件10多宗。12月24日,潮安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对该欺行霸市团伙案进行开庭审判,刘某强等6名团伙成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
据了解,自市、县警方联合打掉了潮安县磷溪镇“村霸”刘某强欺行霸市团伙后,潮安县磷溪镇及周边地区的水果市场秩序井然,切实保护了果农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当地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刘育珊 苏景然 李仲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