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受贿千万元29村干获刑
广东省纪委通报八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要求集中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
羊城晚报讯记者尹安学、通讯员粤纪宣报道:4日,广东省纪委通报8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据介绍,去年以来,全省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551件,追究责任人7649人。
另据了解,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为着力整治村官贪腐、小官大贪现象,近日省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镇两级纪委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化解基层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受贿千万元村干部私分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村干部集体受贿案:人和镇明星村党支部原书记梁锡全、东华村委会原主任周本财、汉塘村委会原主任李瑞陶(在逃)、高增村委会原主任戴敏智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某物流公司承租由镇政府划拨给这四个村管理使用的征地拆迁安置用地,共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高某贿赂1600万元,与其他村干部私分。梁锡全、周本财、戴敏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七年、九年,均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其余26名村干部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违规转让村集体土地
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镇村干部挪用扶贫款、骗取种粮补贴案:宁湖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黄育辉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转让村集体土地344宗共165.56亩,收取相关款项418.6万元;通过伪造收支单据等手段,挪用扶贫款24.18万元;虚报种粮户166户,骗取种粮补贴13.6万元,均作为村日常开支和发放村干部福利。此外,黄育辉还存在违规出卖山地造墓穴、对村集体山林监管不力造成4.76亩林地被毁等违纪行为。黄育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
挪用村集体资金还赌债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村干部挪用、侵吞土地补偿款案:宫花村党支部原书记郭仲强、党支部原书记助理兼宫花经济发展公司原经理张连合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宫花村集体资金1131万元归还赌债;张连合伙同公司财务马雪梅,在协助政府从事对宫花村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及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的过程中,共同侵吞宫花村国有土地或土地补偿款7249万元;郭仲强还侵吞宫花村国有土地拍卖款124万元,收取他人向宫花村购买土地款393万元后占为己有,用于做生意和个人生活花费。郭仲强、张连合、马雪梅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勾结黑恶势力欺压村民
省纪委还通报了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马坝村东华围村小组原小组长徐焕礼和原会计徐神发受贿案,和平县青州镇片田村委会原主任张秀朋贪污、骗取扶贫款案,五华县横陂镇联长村党支部原书记陈维新勾结黑恶势力欺压村民案,湛江市霞山区海头镇百儒村委会原出纳陈梓文贪污挪用村集体资金案,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大冲村委会干部编造虚假工程合同骗取村集体资金案等五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