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副业是我国农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农民在从事农业劳动以外的某些副业.如编织、刺绣、竹木等。 家庭副业是农民家庭成员从事的为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服务的附属生产。广义的家庭副业范围很广,包括运输、采集(如野生药材、野果等)、捕捞、狩猎、农副产品加工(如碾米、磨面、轧花、榨油、酿酒、造醋、制糖等)、手工业(如烧砖、烧石灰、缝纫、刺绣、造纸、农具制造、修理业、编织等)以及其他不属于农业的附属性生产。20世纪80年代以来,上述副业的许多内容已列入中国乡镇企业范畴。现家庭副业仅指采集、狩猎、零散的缝纫、刺绣、编织等手工业。发展家庭副业生产对于充分利用乡村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做到人尽其材、物尽其用以及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市场商品供应,满足生产和人民生活多方面的需要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