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年底,65岁的陆老汉认识了卖淫女徐某,家境颇厚的陆老汉见徐某姿色迷人,顿起邪念。之后陆老汉又生歹心:何不介绍几位老哥也来“享受”?既照顾了徐某的“生意”,也算哥们仗义。
接下来的事就更离谱了,先后有6名老翁在陆某家或在自己家先是嫖娼,接着也当起皮条客来。他们先后介绍、容留徐某卖淫多次,所得介绍费再去和徐某鬼混抵消,形成了一个淫乱团伙。案发后,法院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陆老汉等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缓期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执行不等的刑期。
该案中涉案的这群老人,平均年龄71岁,最大的竟达83岁,最小的也有65岁。
留守老人缺乏关爱
老年人涉性犯罪高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缺乏对老年人的关爱。涉案老年人为独居的有19人,占受理总数的86.4%,加之文化程度低,经济条件较差,多为离异、丧偶,或子女成家立业,或外出打工远离家土,这些老人长期孤独,寂寞的心理得不到排解。
受生理问题影响。目前农村地区单身老年人占有一定的比例,生理需要长期得不到疏解,自控能力变差,以至于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自己的生理问题。在一起容留、介绍卖淫案中,两名老年犯罪嫌疑人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犯罪,另多达十几名农村老年人因嫖娼被治安处罚,社会影响较大。
法律意识淡薄。大多农村老年人的知识水平不高,法律意识薄弱并存在封建落后的思想,加之社会对农村老年人的普法宣传不够重视。其中部分涉案老年人认为给智障女提供了吃的,不给她吃的早就饿死了,与其发生性关系也是智障女同意的,根本谈不上违法犯罪。
思想观念落后。多数农村老年男性实施涉性类犯罪是由于丧偶,他们受陈旧观念的影响,而不敢或不好意思再婚,便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自己的生理问题。
留守老人的问题还未引起广泛的重视,他们缺乏社会的关爱,承受骨肉两地分离的痛苦,在物质文明走向发达的今天,农村“留守老人”的大量出现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必然现象,农村“留守老人”是社会中相对脆弱的群体,表现为经济上的低收人性、生活质量上的低层次性、政治上的低影响力和心理上的高敏感性。这种特殊性,决定了他们很难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上述养老问题,需要政府关心和社会的关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他们安享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