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防城港4月29日电 (李敏军 吴凰汇 廖家胜) 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29日对一起特大走私毒品案进行一审宣判,越南籍主犯阮氏芳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另一名主犯张远珍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春节前,被告人阮氏芳成受一名几内亚籍黑人男子“山姆”(另案处理)雇请,为其到越南取货带至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期间,“山姆”雇请被告人张远珍作翻译,帮“山姆”给阮氏芳成交房租、发工资和差旅费,协助指挥阮氏芳成取货。
2012年6月30日,在“山姆”的指示下,张远珍再次联系阮氏芳成,让其从中国广州去越南河内取货。阮氏芳成接到指示后,立即从广州市乘车到达广西防城港东兴市,随后偷渡进入越南芒街市。
2012年7月1日14时许,阮氏芳成打电话向张远珍询问接货地点,随后从芒街市乘车到达越南河内市指定宾馆。张远珍随即指示阮氏芳成到该宾馆403号房接货。但由于交货人不在宾馆,张远珍就叫阮氏芳成在宾馆大堂等候。
大约2小时后,交货人回到涉事宾馆,阮氏芳成与交货人在宾馆大堂接头后,交货人并未立即将货物交给阮氏芳成。当晚,张远珍又致电阮氏芳成,让其到指定宾馆接货。阮氏芳成便到宾馆门口接到4个行李箱的货物。随后,阮氏芳成携带货物从越南河内乘车到芒街市,并于同年7月2日早上6时许从中越界河北仑河乘船偷渡进入中国东兴市。在到达东兴市北仑大道的一家宾馆门前时,被中国警方抓获,缴获可疑毒品104包,净重51780.9克。
经检验,缴获毒品均检出海洛因,含量在6.7%到55.4%之间。2012年7月27日,被告人张远珍在广东省广州市被警方抓获。 (完)
(原标题:越南女毒贩走私50千克海洛因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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