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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树理质疑解放后农村发展
2013-4-17
60年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给了广大农民一个翻身的机会。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被授予“农民作家”称号的赵树理,却仅仅创作了一部反映土改的作品。

  在山西沁水县,处处都能感受到当地政府和民众对赵树理的推崇。县委、县政府的沁水会堂前矗立着赵树理的大型雕像,街边的线杆上悬挂着赵树理的照片。在街上随便问一个小学生,他都知道赵树理是谁,并且也都知道赵树理“是沁水人民的骄傲”。中国当代的乡土作家,很少有人能获得这样的殊荣。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不能不提赵树理。”刚刚在中央电视台热播的电视剧《赵树理》一、二稿的作者、沁水作家潘保安说,“因为赵树理爱农民,他的作品和经历,能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方法。”

  让农民休养生息吧!  在几千年的封建和半封建社会里,农民一直被压制在社会最底层。60年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给了广大农民一个翻身的机会。

  但赵树理清醒地看到了,农民的翻身绝非轻而易举可以做到,“斗地主,分田地”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贫穷和愚昧的深窟中,沉陷的正是我们亲爱的同伴,要不是为了拯救这些同伴们出苦海,那还要革什么命?”这是赵树理文章中的一段话。他看不惯知识分子、城里人歧视和嘲弄落后农民的现象,将其斥之为“平凡的残忍”。

  当然,赵树理并非不赞成改造农民思想的必要性,他的许多作品都在批判农民的愚味落后,农民小生产者的顽固习气,他比任何人看得更真、更清、更理性。但他认为这不是一个突变的过程,他反对急风暴雨式的改造方式。

  “除了该杀的反动分子之外……改造人的主要方法,自然还应该是正面进行思想教育,使大多数人在自觉的情况下进行自我改造。”赵树理说,他认为改变一种旧习惯,应该是在当地创出足以改变它的社会条件——特别是物质条件的情况下,方能实现。

  这明显不符合当时中央提出的农村“两条道路、两个阶级的激烈斗争”的形势分析。赵树理直言不讳:“土改后,经过十几年过程,有些贫下中农已经发生了变化,有些地主也依靠劳动吃饭,并且也摘了地主帽子,地主的孩子有的参加了工作,有的人了党,入了团,在这种情况下,发动阶级斗争有什么用?”

  事实上,解放以后,政治生活在农村占了很大的比重,从“经济农民”向“政治农民”的转化,不仅使农民惶然失措,也使赵树理感到难以解读。

  土地改革后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民,最盼望的是在自己的土地上,靠劳动养活自己,平安无事,休养生息。农民心中是满足和感激的。但解放后,农民却身不由己地走上了从互助组到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的集体化道路。

  “1956年入合作社时,我认为是好事,因为当时我们家没驴。”在尉迟村当过25年村支书的马海镇对记者说:“没驴的也能入社啊?很高兴,总算跟别人平等了……”

  但他们家的高兴劲儿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农业社的粮食供应严重不足,农民不敢吃饱或只能吃稀的,到地里工作没气力;没有副业收入,农民手头没钱,以前还可以借高利贷,现在就是出高利也贷不到。由于打井、修地等基本建设要求太多,别的活做不了,地里的草比苗高,麦子垛在场上沤着……

  赵树理从女儿和外甥口中得知这些情况后,忧心如焚,给长治地委领导写信:“……试想高级化了,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了,反而使多数人缺粮、缺草、缺钱、缺煤、烂了粮、荒了地,如何能使群众热爱社会主义呢?劳动比前几年紧张得多,生活比前几年困难得多,如何能使群众感到生产的兴趣呢?”

  高级社的问题还没解决,两年后,沁水县只用了短短90天,就实现了人民公社化,部分公社开始试办公共食堂,村民家里不能再存粮食,就连做饭的锅都要送到炼铁炉里去“大炼钢铁”。此令一出,很多农户赶快把家里的存粮做成馍、饭吃掉,吃不掉的就藏起来。潘保安说自己的祖母把粮食藏到棺材里,但还是被搜出来,全部没收了。

  据《沁水县志》记载,1958年,由于人民公社化,树木都要作价归公,全县发生了大面积的毁林砍树现象,到1962年,全县森林总面积由100多万亩下降到70余万亩。

 这一年其实是农业大丰收的一年。沁水全县粮食总产量9011万斤,是历史最好水平。但是农民都到山里大炼钢铁了,加上每天吃食堂,伙食非常好,一天三顿放开肚子吃,农民们都以为粮食多得吃不了了,很多粮食烂在地里没有人收,村里的玉米棒扔在街上,踢过来踢过去没有人管,“因为家的锅都砸了去炼铁,你要是把玉米棒拿到家里,就当小偷抓你。”潘保安回忆道,“1960~1962这3年,很多人都饿得浮肿了,把玉米芯磨成面吃,吃得大便干结……”

  这年12月,赵树理任中共阳城县(当时阳城、沁水两县合并)县委书记处书记。当时的阳城县刚刚在《人民日报》上放了一颗特大号卫星:“产铁 22.5万千吨,钢2.4万千吨,超过全国冠军广西鹿寨县……”因为在放“卫星”等问题上与县委书记大唱反调,赵树理被看作是“神经病”。

  “对浮夸,我真恨死了!”赵树理说,他的另一句充满悲愤的话是:“1960年时的情况是天聋地哑。”他甚至代表农民提出了这样的质问:“过去给地主扛活,家中老婆孩子吃糠,可是1950年、1960年,也吃了几年糠,还不如过去。这怎么解释?”

  对此,赵树理有个非常形象的比喻:“农民入了社,本来俊妇女婚姻美满嫁了个好丈夫,可是一瞎指挥,这个丈夫又变成了旧社会从没见过面的生人丑汉,只得好赖过下去。”

  在物质极度贫乏、精神不得安生的情况下,农民们不会没有自己的想法。赵树理说:“土改后农民思想上很明确:分了土地能发家。合作化就不太明确了,地入了社怎么办?又不准买卖,什么现代化等等,他不清楚……农民就想把地分回去自己种。”

  但是,人民公社化后,农民不但没了自留地,连搞副业做生意也不允许。赵树理认为这很不合理。他说:“农户要出卖些农产品,要正确看待这一问题。这在历史上就有,因为农民需要别的东西,要搞点交换。所以适当的买卖是正常的,这叫自给自足。”

  既然不能退回去单干,农民就只好想法为自己谋利,以前每个公社、大队都虚报产量,后来则是千方百计地瞒产。1962年,尉迟村粮食可收4.5万斤,但大队支书只报3.6万斤。赵树理说你们不向上级说实话。支书说别的村一个报90斤,一个报95斤,减产的地方都是吃丰产的。再往下说,村干部也不跟赵树理讲实话了,赵树理要看账本,村干部说账本锁着,拿不出来。这对于一贯坚定地为农民代言的赵树理,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警惕乡村政权的流氓化  赵树理对农村流氓无产者的痛恨更甚于对地主的恨,他认为解放后农民最危险、最该警惕的敌人并非地主阶级,而是掌握了乡村政权的流氓无产者。

  地主们,不管是大地主还是小地主,也不管是剥削致富还是“勤俭致富”,在减租减息、大清算和土地改革的摧枯拉朽的运动中,统统失去了原来的阶级身份和社会地位,无一幸免。1947年,晋冀鲁豫边区有2.1万名地主在不到一年内被消灭了。沁水县经过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两个阶级,共斗争地主275 户,收回土地37631亩,地主下降为中农的79户,下降为贫农的191户,下降为赤贫的1户,绝户4户(据《沁水县志》)。

  赵树理童年在私塾里,初次领教流氓手段的可恶与可怕,他对父亲以死相逼,逃出了私塾。长大以后,他的感受更深,他看到:在土改之前,封建势力占统治地位,流氓甘作地主之爪牙,狐假虎威欺压群众。不光贫雇农直接受压制,连中农也常被波及。而在土改过程中(包括反奸、反霸、减租、减息历次复查直至平分土地),不少地方每次运动开始,常有贫下中农尚未动步之前,而流氓无产者趁势捷足先登,抓取便宜的现象。

  赵树理在为自己的小说《邪不压正》的主题思想作辩解时说:“据我的经验,土改中最不易防范的是流氓钻空子。因为流氓是穷人,其身份很容易和贫农相混。在土改初期,忠厚的贫农,早在封建压力之下折了锐气,不经过相当时期鼓励不敢出头;中农顾虑多端,往往要抱一个时期的观望态度;只有流氓毫无顾忌,只要眼前有点小利,向着哪一方面也可以。这种人基本上也是穷人,如果愿意站在大众这方面来反对封建势力,领导方面自然也不应拒绝,但在运动中要加以教育,逐渐克服了他的流氓根性,使他老老实实做个新人,而绝不可在未改造之前任为干部,使其有发挥流氓性的机会。可惜那地方在初期土改中没有认清这一点,致使流氓混入干部和积极分子群中,仍在群众头上抖威风。”

《邪不压正》是赵树理唯一反映土地改革运动的作品。电视剧《赵树理》的剧作者潘保安认为,这是一个令人非常不解的现象:“赵树理对于土改运动,是全身心投入的。1947年8月,晋冀鲁豫中央局召开了86天土地会议,赵树理是主席团成员。会后,他作为土改工作团的河北武安县副团长到了武安。他所去的赵庄有7000口人,1万多亩地,相当具有典型性。就在这时,《人民日报》首次赠予赵树理‘农民作家’称号,按说他应该写出关于土改的大作品的!当时周立波写出了《暴风骤雨》,丁玲写出了《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加上贺敬之、丁毅执笔的集体创作《白毛女》,这3部作品获得了斯大林文学奖,这是一个世界级的奖项,1950年代初的中国知识分子,都很为这3部文学作品感到骄傲。赵树理却没有写出这样的作品,他在土改中,只是写了8篇文章,和1部中篇小说《邪不压正》……”

  即使在《邪不压正》这部小说中,赵树理批判的矛头主要指向的也并非地主阶级,而是地主的帮凶、后来混进村级政权的流氓无产者“小旦”,以及被小旦拉拢,逐步变得流氓化的“坏干部”“小昌”。小说最后,工作团来到了下河村,在整党会上,群众起来揭发小昌、小旦。小昌受到党的处分,而流氓小旦则被群众认请了面目,“再不能叫你像以前那样张牙舞爪了”!

  但在赵树理后来描写人民公社化的小说《“锻炼锻炼”》里,我们又看到了“张牙舞爪”的流氓村干杨小四。跟小旦相比,杨小四的脸谱涂抹了更多的正面色彩,能更娴熟地运用法律和政权的手段来镇压农民。杨小四的流氓习气,不仅表现在他动不动用“罚款”、“坐牢”和“送乡政府”来欺侮不识字的农民,亦在于他精心设下圈套,一步步引诱农民“犯罪”,然后利用群众的盲目性,开批斗会,从精神和名誉上彻底整垮他眼中的“落后农民”。

  小说结尾,杨小四如一颗政治新星冉冉升起,可想而知,他以后“张牙舞爪”的机会肯定更多了。

  虽然赵树理的小说人物多以尉迟村民为原型,但小说里的流氓无产者形象却并非出自这里。1966年5月,“文革”开始,一些造反派多次来到尉迟村,召开批判赵树理的大会。尉迟村原支书马海镇告诉记者:“上面很多人都要看赵树理的家乡人怎么批斗他,但上台发言的社员,刚说了三句,就开始为赵树理表功了。记者一看这些话不能录音,只好拍几张照片回去交差。”

  但尉迟村村委会写于2003年的回忆赵树理文章《永恒的记忆》,也提供了另一种场景:“当时村里也有一些紧跟形势、红极一时的‘聪明人’,积极配合上级意图,‘义愤填膺,揭得最深,批得最狠’。而在赵树理平反之后,却又摇身一变,大献殷勤,成为最崇敬赵树理的热心人。”

  文章作者颇为愤慨地写道:“这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变色龙,过去有,现在还有,将来也不会根绝。警惕啊,人们!决不能让社会主义的江山白白断送在他们这帮坏人‘王八蛋’手中!”

  话糙理不糙。从近年来各地村级选举中爆出的地痞恶霸利用流氓手段操纵选举,当上村官,欺压村民的例子来看,这样的提醒不无道理。

  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  新型农村的建设并非始自今日,应该说从新中国成立起就开始了。不管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还是人民公社,都是在尝试。但这些建设很少由农民自己作主。不但农民个人作不了主,连村集体也作不了主,而是由公社干部,乃至县、地、省的干部代表国家来指挥,集体被动响应,农民盲目跟随,由此带来了浪费惊人、效率低下和“非驴非马”的建设成果。

  在沁水县,栽桑养蚕是一项传统副业。1936年全县共有桑树55万株,产叶500万斤,产茧30多万斤,按当时3万农户平均,每户可收入大洋4 元。农谚曰:“每亩地边五株桑,家家都是好时光。”然而,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由于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全县农村在农田基本建设中刨掉桑树200多万株,蚕茧产量由1965年的55.7万斤急剧下降到1971年的37.6万斤。

赵树理坦诚地说,农业生产所涉及的矛盾,不外“个体与集体”、“集体问题与国家”这两类。个体与集体的矛盾好解决——“无非改造和限制个人资本主义思想的发展,使生产因而提高”。但当出现了集体与国家的矛盾的时候,他就不知道该站在哪一方面说。“错在集体方面的话好说,而错不在集体方面(虽然也不一定错在整个国家方面)的时候,我们便不知如何是好了。”

  赵树理认为“国家与集体”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在于物质利益的冲突,而在于“生产品及生产过程决定权与所有权的冲突”,即国家管了不该管的事。

  “国家只要掌握国家及市场所需要的产品,而不必也不可能连集体内部自给的部分及其生产、生活的全面安排完全掌握起来。”赵树理说,“农业合作化以来,国家工作人员(区、乡干部)对农村工作逐渐深入是好事,但管得过多过死也是工作中的毛病——会使直接生产者感到处处有人掣肘,无法充分发挥其集体生产力。例如为每个社员具体规定每种作物的详细亩数(谷子、玉米、高粱、豆子、小麦、花生、芝麻……无所不定)。规定下种斤数、定苗尺寸,规定积肥、翻地等具体时间,规定每种作物的产量等等,都会使直接生产者为难——因为情况千差万别,怎样作生产的全面布置才能得到最多的产量,区乡干部大多数不如社干部知道得多,但社干部为了要照区、乡的规定办事,只好放弃较有把握争取最高产的计划。”

  区乡干部听的是县里的,县里听的是地区的,地区听的是省里的。每一层级的干部都只对上面负责,按照上面的要求召集会议作报告、下达指标、批方案、要数字、造表册,而对农业生产最有发言权的农民,无人理睬他们的意见。上面每天打电话要追肥、锄苗的亩数,完不成就一直催,直催到报够了为止,管理区干部怕担落后之名,只好报一个像样而并不确实的数字。

  自称“通天彻地干部”的赵树理,每碰上这种情况,大体采取两种办法,一是说服区、乡领导者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实际效率,另一个办法则是默许社干们阳奉阴违。

  赵树理也不断地向上级领导反映工作中的这些问题。但是领导往往不先考虑问题本身,而先来打通他的思想:“同志!你所谈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不过是暂时的,局部的,是个别的或很少一部分落后群众的思想表现,是某些同志方法上的疏忽……”领导越这样说,赵树理越着急——他觉得能否打通他的思想才是个个别问题,最遗憾的是他所要反映的那个重要问题又被搁置了。

  何况像赵树理这样敢于直言的干部竟是少数。当时基层干部普遍缺乏调查研究的精神和向党说老实话的精神。而那些瞎指挥的干部,又并不认为他的指挥是错的,“可是他越认真,坏的事就越大”。

  由于瞎指挥而闹出的笑话数不胜数:某社因完不成上级规定的小麦播种亩数,只好拔掉未成熟的棉花来赶种,来年一共收了210斤。而如果不这样赶,等棉花熟后来年种单季谷子,可产300斤,或种单季玉米也可产400斤。某地为了开水渠,全村老幼“战严寒”,提出“雪下三尺不收兵”的口号,由于土面上冻结8寸厚的盖子,光揭盖子耗去的工就等于挖土方的一半,最后因为揭的还没有冻的快才停下来。晋东南有一个村在山头上,没有电,没有铁管,而用四方木匣子,用铁箍箍起来,接了10节,每节两人高,抽上去的水只能浇5亩地,实在是划不来的事。有的地方开渠引水,淹了、毁了的地比浇上的地还多……

  1959年,赵树理给《红旗》杂志写了《公社应该如何领导农业生产之我见》,认为公社应当放权,不要什么都管;在生产任务、交换、分配、消费等问题上,国家只要管住市场所需的农产品这一块就行了,而不必管得那么细,甚至连生产队的牲畜、社员穿衣吃粮都管了,这是违背规律的。

  这篇文章被正苦苦寻觅“右倾思想”代表的陈伯达候个正着,赵树理的文章被转到中国作家协会,当作“右倾思想”的代表进行批判。阳城县委有人整理了“赵树理右倾言行”,上报山西省委和中央。虽然1962年中国作协在大连会议上给赵树理平反,认为对他的批判是错误的。但是此后不到两个月,中共中央八届十中全会上提出的“阶级斗争学说”,又完全否定了大连会议精神,赵树理连为农民代言的权利也渐渐失去了。

  不久,“文化大革命”爆发,赵树理在劫难逃。1967年,他的山西老乡,已到中央担任领导职务的陈永贵,在《山西日报》上撰文宣称:“赵树理是贫下中农的死敌!”

  赵树理是个忠诚的党员,但他试图抵挡的是当时领袖的号召和中央制订的政策,这对他是个无比沉重的压力。是违心地屈从上级组织的要求,还是坚定地站在客观立场上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赵树理选择了后者,并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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