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岁的李某去医院看病,没想到因排队取药和66岁的张某发生冲突并升级为互相厮打,最终因突发心肌梗死身亡。后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后更改了罪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死者家属64000余元。
排队取药发生互殴
据检方指控,2013年12月3日,在人民医院门诊楼东门台阶处,张某因琐事与74岁的李某发生争执并相互厮打。其间,张某将李某拽倒并踢其头部一脚。经鉴定,李某因心肌梗死导致死亡。
张某当日被抓获归案,去年7月30日因患病被取保候审。检方认为,结合案情,李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过程中形成的外伤及疼痛、情绪激动等可成为左心室壁破裂的诱因,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张某的供述,当天上午,他和妻子去人民医院看病。他先取完中药走到门诊大厅东门等妻子。中午11点,妻子找到他说,刚才排队取药时有一对老年夫妻不排队,挤到她前面将药单放进窗口。她生气就将他们的药单子拿出去,结果对方男子将她的药单子撕了。张某的妻子说,那个男子和她吵了几句,取完药还踢了她一脚,那个女的则推了她两下。
正说着,这对老夫妻走出门诊大厅,张某就追过去揪住那个男子的脖领子,质问对方刚才取药为何不排队还踢人。男子不承认,女子则称是张某的妻子没有排队,双方争执起来。民警到达后,将扭打在一起的张某和李某带到医院警务工作站调解。其间,李某突发疾病,在被送到医院抢救1个多小时后不治身亡。张某随后被抓。
被害者家属获赔偿
“我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就是想着踹两脚就算扯平了。”张某说。庭审中,张某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未提出异议。其辩护律师指出,被害人死亡是其自身疾病所导致,与被告人的伤害行为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此外,被害人也具有过错。
对于加塞又打人之说,李某的妻子则不予认可。她说,她站在20多米远,看到丈夫和一女子发生争执,对方踢了丈夫一脚,她也过去推了那名女子。后两人刚出门诊楼,张某上来就抓住丈夫的脖领子并拽着一直往台阶下走,后动手殴打他们。
司法鉴定显示,李某是因心肌梗死导致死亡,属自身疾病的发展及转归,但张某的行为可以是诱发因素,而诱发因素为轻微作用,参与度系数值为1%至20%。在审理期间,张某的家属赔偿李某家属6万余元。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院还查明,李某虽与张某的妻子因排队问题发生矛盾,但在双方分开后,张某追赶李某并首先动手殴打他,李某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法院认为,张某仅因生活琐事即殴打被害人,诱发被害人自身病情,致使被害人因患有透壁性心肌梗死导致左心室壁破裂,造成心包填塞而死亡;张某在医院面对老年患者,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致被害人死亡的后果,由于疏忽大意未能预见,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其如实供述且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等,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
(原标题:俩老翁大打出手一亡一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