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创业的关键在人,谋事成事的关键在人。法官队伍业务素质的提升既是执法办案的需要,也是法院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基础。法官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感知与评价,影响到司法公信力的树立和提升。提升法官业务素质,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对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培训,为提升法官素质引来源头活水
结合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活动,搭建生动的学习平台,着力培养学习型法官,全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在方式上,提倡自学,辅之互学,定期集体学,大力营造学习氛围,引领学习风尚。在内容上,既要学习法律专业理论,又要学习党的政策、其他科学和社会知识。在学习形式上,既要向书本学习,又要向他人学习;既要向专家学者请教,又要向群众、同行请教;不仅要重视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更要注重能力的培养。在学习态度上,领导要以身作则,创造条件,提供政策支撑;法官要持之以恒,深钻细研,吃透弄懂,融会贯通。只有这样,才能打造博学多才、熟悉社会、品格高尚的法官队伍。
制订培训计划,搭建教育培训平台。分层次、分部门培训,有的放矢,集中时间解决一定的问题。可以通过邀请专家、资深法官授课,以“请进来”的方式就地进行学习培训;也可以采取法官教法官的形式,让基层法官走上演讲台,把其长期积累的带有乡土氛围的文化、知识、司法技能传授给其他法官,他们调处基层社会各种冲突时,独创的技术、知识、技能是书本上没有的,弥足珍贵;还可以采取“送出去”的方式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主办的业务培训,积极鼓励干警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不断加强人才建设。
开展研讨活动,搭建交流平台。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号召全体干警人人参与,每年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术研讨活动,就审判实务、司法技巧等内容展开调研和探讨,促进调研成果向工作实践的转化。
二、抓好传帮带,为提升法官素质探明通幽捷径
法律不仅是一种被规定的制度,更是一种被实践的知识,只有应用于实际生活,才能发挥惩恶扬善,规范引导的作用。法官在审判实践中,要深入了解当地风土人情,经济生活水平,公众的心理状态,准确把握事物的发展脉络,预测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从而掌握主动。只有在实践中反复磨炼,才能增长才干,丰富经验,提高水平。
但是,目前法院队伍中,新近人员、年轻法官占了相当比例。以笔者所在的河南鹤壁山城法院为例,全院54名政法编制干警,35岁以下的20人,占37%。2008年至今新招录18人,占33%。他们是法院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的素质决定着法院的整体素质与形象。由于我国法学专业的学历教育,大多停留在理论知识的灌输上,更多的还是一种知识传授,未注重司法技能的培训,对司法方法的培训也是一带而过,缺乏整体素质的培养,相对于法官这一特殊职业而言,年轻法官的社会阅历和经验与其所担负的重任显然不协调。
回归师徒式的法官成长路径,增强年轻法官的司法实践经验。随着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书记员单独序列制度的推行,以前那种“师徒”式的耳濡目染、言传身教传授司法经验的现象渐渐淡化。因而,我们有必要回归“师徒式”的法官培养方式,使“准法官”们在实践中积累职业经验,不断从老法官身上汲取司法经验和解决纠纷的技巧。
制定培养目标和成长计划,为年轻法官成长标定航线。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的培养要有计划,有目标,有督促,有检查,有考核,有落实。
兼收并蓄,全方位多渠道沟通传授,为年轻法官成长提供合力。要提升学习的深度与广度,鼓励年轻法官不仅向自己的师傅学,还要向别人的师傅学,互相之间也要传授学到的经验与方法。同时向领导学驾驭全局的能力,向律师学换位思考的方法,向检察官学自省慎独的本领,向人民群众学社会经验和化解矛盾的现实做法。
三、重岗位练兵,为“赛场赛马”提供实兵演练基地
司法工作不是法官群体的单向独白,其操作过程及结果除法律规定外要阳光透明。其过程要合法规范,经得起公众审视,其结果要公平公正,经得起公众质疑。故而,法官必须强素质,树形象,本着“短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岗位大练兵”活动,努力破解工作中的各种难题,提高法官服务大局、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
坚持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卷宗评查等岗位练兵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搞运动式纠偏,不搞一阵风。上述活动要形成制度,活动要日常化、常态化。因为这是法官的基本功,是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矛盾调解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判决分析说理能力的具体体现。
突出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拔尖人才脱颖而出。通过评选“庭审标兵”、“优秀裁判文书”、“精品卷宗”等活动,以榜样带动全局。
用好岗位练兵活动的成果,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定下来。如庭审规范、裁判文书模板、卷宗装订规范等。
四、完善制度,为提升法官素质提供规范保障
法律职业的思维是一种程序性思维,拒绝个体的恣意。无规矩,不成方圆。完善的制度能提高效率、保障质量、优化路径。
建立上下级法院法官交流,交叉任职制度,突出指导作用,带动整体素质提高。上级法院在法学理论知识、司法政策把握、掌控全局能力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可以为下级带去先进的理念及方法。交叉任职不仅使挂职人得到锻炼,而且使一定范围、一定群体的法官受益匪浅。
建立上下级法院之间发还改判沟通制度,提升案件质效,减少负面影响。发还改判是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有必要加强沟通,帮助基层法官开阔思路,纠正偏差。
建立上下级法院之间类型化、疑难案件研讨制度。案例就是每位法官对社会的答卷,是法官素质的真实表现。案例研讨、分析是提高法官素质最简捷方法之一。在研讨中,尽量让法官多思多论,既锻炼了思维的广泛性和深刻性,培养了创造性思维,又提升了法官的司法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