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复制,而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又都离不开文化的支撑。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因此,要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精神支撑。
尊重农民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农民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应通过“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途径,激励广大农民积极投身于农村文化建设,推动农村文化积极健康发展。引导广大农民创作积极健康、清新质朴、乡土气息浓郁、贴近农民生活、具有独特传播力和影响力的文艺作品,传播优秀文化,引领文明乡风。开办农民主办、农民主讲的“农民讲坛”,用群众自己的语言讲身边事、谈身边理、传致富经,使群众看得见、学得会、用得上。为有一技之长的农民搭建表演舞台,使他们由台下走到台上,由观众变为演员,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题材,自编自演、自娱自乐。这些方式生动活泼、表现力强,既是对广大农民群众明是非、知荣辱的积极引导,也是群众自我启发、相互学习的有效平台。
注重农村文化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基层文化人才队伍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力量。应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文化经纪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营造农村优秀文化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选拔和培养农民文化骨干,加强业务和技能培训,以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组织他们到大专院校进行系统学习和专业训练,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组织专家学者和专业文化工作者深入农村基层,通过举办短期培训班、到文化中心户讲课等活动,帮助农民文化骨干掌握文化知识、增进艺术技能。在生活和待遇上关心、爱护农村文化工作者,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提高相关待遇。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通过不同渠道及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是繁荣发展农村文化的有效途径。在资金和投入上,应通过社会协办,以文企联合、民办公助、冠名赞助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文化公益事业,形成企业和文化发展互利共赢、共享共荣的局面。在思路和技能上,充分利用各种智力资源,拓宽农村文化人才培养渠道,广泛动员和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特别是熟悉农村生活、有一定文艺专长的青年学生投身农村文化建设。积极联络本地在外工作的文化人才,引导他们“把文明带回老家”,为家乡文化建设贡献力量。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联系,使农村的文化队伍、文化场馆、文化阵地获得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市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必须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对于农村文化建设来说,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市场,有利于满足农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应协同县、乡、村主管部门,制定农村文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筑牢农村文化阵地。关注群众文化诉求,扶持农民自办文化,让群众在自办文化中增技能、长才干、得实惠。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各种技艺协会等文化合作组织,在满足农民文化需求的同时,积极开拓市场,增加致富渠道。利用民间文化元素积极创新,将优秀民间文化作为文化资本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使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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