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快讯# 12日下午,天津市一中院对因摆气球射击摊获刑3年6个月的天津老太赵春华取保候审的申请作出答复:不同意取保候审。赵春华的代理律师徐昕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他和斯伟江律师会再次申请取保候审,同时向检察院申请对于赵春华羁押的必要性审查。
法晚记者获悉,1月11日,赵春华的二审辩护人,徐昕律师和斯伟江律师,应天津第一中级法院审理赵春华案合议庭的要求,向法官寄出了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以及申请本案中多名警察及鉴定人的出庭申请。同时,也委托赵春华的女儿王艳玲去法院面交《辩护意见》。
1月12日下午,徐昕律师接到主办法官的电话,法院对律师提出“赵春华不应该被羁押,根据本案的案情和法律规定,应该对其予以取保候审的申请”作出口头答复:不同意取保候审。(微信ID:fzwb_52165216)
“我们未来会再次申请取保候审,同时向检察院申请对于赵春华羁押的必要性审查,”徐昕说,作为律师以当事人利益为最大目标,希望能够推动这个案件平稳、和谐、妥善的处理,让赵春华能尽快地取保候审。
案件回顾:
2016年10月,天津老太赵春华摆设的气球射击摊被天津警方查获,摊上9支枪形物中的6支,被警方认定为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2016年12月27日,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赵春华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1月3日上午,徐昕在天津河北区看守所会见了赵春华,对方签下了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