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农村和昔日的农村已经截然不同,农村人也有权利选举人大代表了,这将是还权利于农村的重大进步,也是对“公民权利人人平等”的践行。
北京市新一届市人大代表选举是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进行选举,需要由市人大常委会重新分配各区县应选市人大代表的名额,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以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城乡将按相同人口比例选出781名代表,农村地区代表名额将增加56名。
北京农村地区人大代表名额将增加56名,无疑,对于北京市农村居民而言,这是一个事关权力扩大的好消息,这意味着,农村人在权力机构中的话语权得到了更大的释放,将会有更多的农村人成为地方和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开启增加农村地区人大代表事宜,在笔者看来,是具有历史性进步意义的大事。
北京市在农村地区增加56名代表并非偶然。在今年“两会”上通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这就是今年“两会”上著名的“两升一降”。北京市农村地区代表名额增加,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
长期以来,无论是全国人大代表还是地方人大代表,我国都没有实现“城乡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城乡之间,表现出了巨大的权力落差。据6月10日《农民日报》报道,“截至2012年2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实有2978人,其中官员、公务员代表2491人,民企员工代表16人(包括农民工3人),农民代表13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主)。”农民地区人大代表的数量,实在少得可怜。
农村与城镇每一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是一个渐进变化的过程。有资料显示, 1995年之前,我国农村与城镇每一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8∶1;1995年这一比例调整为4∶1。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去年年底,我国城镇化已经达到51%。在这一背景下,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选举法》,明确了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一重要原则,即每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代表相同的城乡人口数约每67万人分配1名代表名额的规定。修改后的《选举法》,为增加农村地区人大代表提供了法律依据。
各级人大代表,不是花瓶,还是一种身份象征,意味着拥有了更大的话语平台。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决不取决于学历、荣誉、社会知名度、官级和财富的占有数量。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而言,只有增加农村地区的人大代表数量,才可能让全国各级人大机关更接地气,才能更直接、敏锐地反映农村人民的利益和诉求。
“同票同权”是现代国家最基本的民主原则。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增加农民地区人大代表的数量,是还权力于农村的重大进步,是对“公民权利人人平等”的践行。 也希望能有更多的地方政府尽快落实新《选举法》中“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规定,早日让更多的农民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地位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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