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青海省扶贫局获悉,结合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和藏区的实际,从今年起青海省开始为全省100个贫困村建立村级扶贫产业发展资金。
据了解,村级扶贫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由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信贷资金(银行贷款)、入会社员缴纳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等构成。包括青海省今年安排贫困村产业发展资金1亿元,每村100万元;扶贫信贷资金计划指标1亿元,每村100万元;贫困户缴纳的入会资金可通过村民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每户最低须缴纳500元。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负责人介绍,村级扶贫产业发展资金,是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实行村民民主管理、共同参与,民主决策、共同监督,有借有还、滚动发展的办法,支持贫困村群众发展短平快的生产项目。
据了解,从明年起青海省将要进一步加大村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力争5年内使扶贫产业资金覆盖全省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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