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河高速征地拆迁过程中,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汤村原村委会主任汤柱辉,虚增大龄果树和山坟数量,套取征地补偿款逾500万元,并非法占有其中300万元。此外,他还非法截留占用土地价值损失赔偿费等100万元。日前,广州市中院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和行贿罪判处汤柱辉有期徒刑16年。另三名村委会聘用干部汤创辉、汤景秋和汤锡华因犯贪污罪被判2年2个月(8月14日《广州日报》)
近年来,象汤柱辉那样把拆迁款当作“唐僧肉”的村官出现了不少。我们不妨看看那些已经被查处的村官腐败案例: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村委会原委员梁达,虚报其所承租地上建筑面积,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等1.54亿余元,还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停产停业补助款3510余万元。福建省福清市龙田镇上薛村先后三任村官薛某仁、何某朝、薛某香等人前“腐”后继贪占拆迁款。丰台区永合庄村村委会主任苏益清伙同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原主任杜平勋等人,利用4份虚假拆迁补偿手续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863万余元。海南省五指山市冲山镇番香村委会吴德松挪用村小组土地补偿款10万元,还在协助五指山市政府、冲山镇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工作中,受贿120万元。登封市告成镇告成村第12村民小组组长高福军在领取、发放征地补偿款过程中,采取伪造发放手续、虚列支出的手段,将6.8万余元据为己有。这样的案例太多,他们这些腐败分子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既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严重地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政府公信力。群众对他们深恶痛疾,当引起我们高度警惕和深刻反思。
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他们这些腐败村官都是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钻着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管理漏洞,趁拆迁补偿缺乏监督之机,极力私啃拆迁补偿这块“唐僧肉”。从贪腐主体看,村官个体贪污者有之,集体贪污者也有之。从贪污的金额来看,少的贪污几万元到几十万元,多的几百万到几千万,甚至上亿元。从贪污的形式来看,有的虚增大龄果树和山坟数量,有的虚增青苗补偿,有的虚报土地面积,有的虚增拆迁房屋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有的虚增厂房面积和机器设备数量等等,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只要能够用上的都已经被他们灵活地运用上了。
笔者认为,要有效遏制村官贪污拆迁款的犯罪行为,关键在于管住村官在拆迁征地补偿中的权力,完善和落实好管理和公开公示制度,尤其是乡镇(街道)党委要狠抓拆迁征地补偿监管和公开公示,堵塞住管理漏洞。既让村官在拆迁征地中可以尽力,又要做到监督管理到位,有效保护村官在拆迁征地工作中不会陷入“泥潭”,杜绝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