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7日电 (记者 张洁娴)中国于14日向联合国秘书处提交了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而依据联合国相关规定,划界案若涉及尚未解决的陆地领土主权争议或海洋划界争端,委员会将暂不审理,东海划界案或将面临暂时搁置。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海疆问题学者王晓鹏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中国东海划界案排队候审或需等待20年以上,但审理结果并非最终划界结果,也不会影响我国在东海的相关海洋权益的主张。
王晓鹏表示,根据目前的审议速度推测,中国东海划界案排队候审可能需要等待20年以上,但必须明确一点,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审理结果并不是最终的划界结果。审理结果是向作为沿海国的中国提出的划界建议,中国在该建议的基础上,划定东海大陆架的外部界线。而在真正的划界实践时,中国还需与相向国家经过双边谈判和友好协商来最终划定界限。
因此最终划定界线还需经历较漫长的过程,比审理划界案的时间还要更长。
当前中国东海钓鱼岛主权面临严重挑衅,提交东海划界案尤显重要。根据联合国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沿海国提交的划界案若涉及尚未解决的陆地领土主权争议或者海洋划界争端,委员会将暂时不审理,直至有关争端得到妥善解决。目前已经有4份划界案因存在争端而被委员会暂时搁置。
王晓鹏表示,依据该原则,相关国家在我国提交了东海划界案后,或会提出反对意见。在实际审议中国东海划界案的提案时,其面临搁置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一旦搁置,等待的时间则会比较漫长,但这丝毫不会影响我国对于东海的相关海洋权益的主张,也不会影响今后中国与相关国家关于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的谈判。
王晓鹏指出,中国政府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规定,于2006年8月向联合国提交了“排除性声明”,即中国在领土和海洋争端方面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国际仲裁。依据该声明,任何国际机构对于涉及中国领土主权的争端不具有管辖权。
另外,根据《公约》第76条明确规定,委员会对划界案做出的审议结论或者暂不审议的决定,均不能代替沿海国之间的大陆架划界,也不妨害或不影响沿海国之间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相关争端。